最新消息!杭州擬對2022年春節(jié)留杭人員發(fā)放過年補助,每人可領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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杭州市發(fā)展和改革委員會
2021年12月31日
杭州市關于春節(jié)外省務工人員留杭補助實施方案 (征求意見稿)
為統(tǒng)籌做好疫情防控和開年復工復產工作,經研究,決定對春節(jié)期間留杭的省外員工發(fā)放電子消費券,現制定方案如下:
一、發(fā)放對象
春節(jié)期間(2022年1月31日至2月6日)留杭的非浙江戶籍務工人員,要求在杭繳納社保(以2021年12月31日數據為準。包括稅務登記注冊在杭的企業(yè),市場監(jiān)管登記注冊在杭的個體工商戶,發(fā)證機關為市級或區(qū)、縣【市】級政府管理部門的社會組織員工)。不含國有企業(yè)、國有控股企業(yè)、國有實際控制企業(yè)(包括政府性質建設主體)員工。
二、發(fā)放標準
按每人600元標準,發(fā)放兩種券:
1.每人發(fā)放總額為500元抵扣券,每滿50元抵25元,允許疊加使用。
2.按人均100元標準設置現金券,以搶紅包形式發(fā)放,可直接抵用并允許疊加使用。
三、申請方式
1月18日至1月25日,申請人由用工單位通過“親清在線”平臺進行申報并承諾其在杭過年。經審核通過后,1月28日至2月6日在消費券代發(fā)平臺APP申領電子消費券。
四、使用時間
2022年1月28日至2月28日。
五、使用范圍
杭州行政區(qū)劃內有實體經營場所的商家。
六、抽獎活動
2月15日(正月十五)開展抽獎活動,使用完消費券可參加。
七、搶紅包活動
1月31日至2月6日(除夕至年初六)開展搶紅包活動,搶紅包對象為留杭員工。每人每日限領一次、金額隨機、人人有份。
八、招標方式
消費券代發(fā)平臺通過邀標方式確定。
九、資金來源
市、區(qū)(縣)級財政資金,按現行財政體制分擔。
十、核銷方式
個人在商家消費,達到相應使用標準后,即可核銷。
十一、退回方式
若個人在春節(jié)期間離杭,應通過消費券代發(fā)平臺APP退回電子消費券。如已使用,同時退補已使用的政府補貼。
十二、核查處理
對核查中發(fā)現承諾信息與事實不符的申報單位和個人,一經核實,取消享受資格,依法追繳補貼款項,并記入個人失信記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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